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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2-20 09:18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2、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0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金; ● 相关股东 ...
康为世纪: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6 09:58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本页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
康为世纪: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6 09:58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王春香博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 计划,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 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春香博士《关于提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二、提 ...
康为世纪: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6 09:58
2、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88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0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 实行;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 ...
康为世纪:关于募投项目新增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2-01 08:5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4- 002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 号) 核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为世纪")向 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9.0278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14,075.78 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8,645.4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5,430.3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 ...
康为世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09:20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3,909,12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3,909,12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856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856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春香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
康为世纪: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09:20
致: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朱晓明律师、夏青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康为世纪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 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 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性和准 ...
康为世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5 09:26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十二月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 | | 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6 |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康 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 知,请出席股东大 ...
康为世纪: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12 09:3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 权利义务和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 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 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 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
康为世纪: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3-12-12 09:34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3-054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第一次行权后至本次行权前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 160,695 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 2022 年 12 月第一次行权期间,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未及时参与行权,公司同意其所获授第一个行权期共计 2,662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该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本次在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期权数量前合计注销 163,357 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