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zhou Fusion New Material (688503)
Search documents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2 10:3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聚和材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3月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 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 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2 10:31
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11 聚和材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 规则》")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2-22 10:31
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会议事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
聚和材料(68850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單浩銓)
2025-12-22 10:30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單浩銓为常州聚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
聚和材料(688503) -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2-22 10:30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8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容诚(香港)")。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 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上市")需要,公司拟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 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香港)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基 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 ...
聚和材料(688503)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12-22 10:30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6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 被担保人名称 | | 聚光芯材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 | 担 保 | 对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0 万元 | | | 象一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 不适用:本次为年度担 | | | | | 保预计 | |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 □不适用:_________ | | 担 保 | 对 | 被担保人名称 | 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0.00 万元 | | | 象二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1,645 ...
聚和材料(688503)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及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22 10:30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7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基于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 公司拟对《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 |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海 ...
聚和材料(688503)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12-22 10:3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性与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 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在综合分析经营现状、项目投资计划以及现有融资条件等 因素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 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安排。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 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关于公司 ...
聚和材料(68850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葛晓鳞)
2025-12-22 10:3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葛晓鳞为常州聚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