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Changzhou Fusion New Material (688503)
icon
Search documents
聚和材料(68850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4-27 08:26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量 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58358013 |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 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致: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
聚和材料(688503)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5-04-27 08:26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聚和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聚和材料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 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2025 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聚麒、德力聚、聚和(宜宾) 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常州聚麒提供担 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0 万元,为德力聚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 元,为聚和(宜宾)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 ...
聚和材料(68850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4-27 08:26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三 广发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1-58358013 | 传真: 021-58358012 网址:http://www.gffirm.com | 电子信箱:gf@gffirm.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泉北路 429 号泰康大厦 26 楼 | 邮政编码:200120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致: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
聚和材料(688503)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7 08:2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变 | | | --- | --- | --- | --- | | | | 动幅度(%) | | | 营业收入 | 2,993,996,794.13 | 2,953,155,555.36 | 1.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653,255.21 | 75,820,99 ...
聚和材料(688503)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7 08:25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03 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刘海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燕勤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 / 237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 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4-27 08:24
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的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 性,合理保证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就与财务报告 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4-27 08:24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等规定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规范行使权利,严格履 行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按照公司的决策 程序行使权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聚和材料(68850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罗英梅)
2025-04-27 08:24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 运作。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英梅女士,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北京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7 08:24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 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9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3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4 | | 第一节 | 通知 44 | | 第二节 | 公告 45 | ...
聚和材料(688503)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4-27 08:24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 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尽可能向股东提供安全、 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对于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且公司董事会不予配合的情形, 股东会召集人可比照本细则的规定办理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