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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r Microelectronics (Guangzhou) (68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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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6885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6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5-03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 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
慧智微(6885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六)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
慧智微(688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慧智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每个专门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是会计专业 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和任免、职责、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各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予以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 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处理董 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慧智微(6885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股东 ...
慧智微(688512)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股份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立信用证券账户的,对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各账户可 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公司股东在判断是否具有大股东身份时,还应当将其通过各证券账户所 ...
慧智微(688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慧智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工 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1 (一)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 ( ...
慧智微(6885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 ...
慧智微(6885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 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要求的,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 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 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 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 由。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 ...
慧智微(688512)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09:53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确保该 办法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坚持依法使用、计划严密、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 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存储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慧智微(68851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8 09:53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应当严格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