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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兰剑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资料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婕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孙婕 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 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孙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对除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但经本制 度规定的公司有权机构审查和批准,公司可以为符合条件的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贷 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筹、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下列担保的 行为:被担保企业因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 其提供担保,其中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强化公司内部监控,完善对公司担保事项的 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尽可能地防范因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兰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总经理 的要求,规范总经理工作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强化公司经营管理和指挥防范 经营风险,全面提高公司的领导管理职能和组织效能,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细则为《公司章程》的补 充性文件。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 聘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关联交 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一百万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六)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08:07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 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 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9 08:07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称"《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 ...
兰剑智能(68855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08 08:08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01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 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券商策略会 □其他 (反路演活动) 参与单位名称 南方基金 周承川 张磊 及人员姓名 西南证券 邰桂龙 时间 2024年1月5 日 10:00-11:00 接待方式 线上交流 地点 济南 上市公司接待 董新军、韩梅 人员姓名 互动交流的主要内容 1、与同行业国内外竞对企业相比,优势是什么? 答:(1)自研自产:工业机器人产品大部分实现自制,不仅 穿梭机器人(穿梭车)、仓储机器人(堆垛机)、搬运机器 (AGV/AMR)等核心设备自制,货架、输送设备等也实现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