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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除律师费、 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730.87万元后,公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企业 经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人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其他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 凤燕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现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正式辞任。 卢凤燕女士辞任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其原从事的研发工作将由公司研发团队承接。 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卢凤燕女士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竞业协议,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 利为职务成果,该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 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因此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卢凤燕女士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前述专利均为 职务发明创造,涉及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均属于公司,卢凤燕女士与公司之间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 完整性。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会 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 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申请一照多址、增加董事 会人数、取消监事会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 关制度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0.5亿 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收益水平。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机制,加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范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及 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德曼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 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上述远期结售汇业务,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得 自行开展该业务。 第四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经理管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保障其高 效、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 中心。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总经理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 立。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一名。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由战略决策委员会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委员按一般多数原则选举产生。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 作细则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 除其职务。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 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也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 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浙 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
浙海德曼: 浙海德曼市值管理办法(202508)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6:18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 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市值管理主要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