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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德曼(688577)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2025-08-26 10: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 司")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 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卢凤燕女士离职并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卢凤燕女士因个人原因(退休)申请辞职,现已办理离 职手续并正式辞任。卢凤燕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卢凤燕女士的具体情况 卢凤燕女士,196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 年 8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现浙江凯达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检 验及数控培训员;2007 年 9 月加入公司,曾任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师等职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卢凤燕女士通过公司持股平台玉环高兴 ...
浙海德曼:上半年净利润806.52万元,同比下降26.39%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6 10:00
人民财讯8月26日电,浙海德曼(688577)8月26日晚间披露2025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2亿 元,同比下降3.09%;归母净利润806.52万元,同比下降26.39%;基本每股收益0.07元。报告期内,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下降,主要系上半年流量机型销售占比较大,流量机型的毛利低于其 他机型,影响了整体毛利率水平,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
浙海德曼: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6 09:46
截至发稿,浙海德曼市值为117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能给主人"打电话"的宠物智能手机也来了!宠物产业3000亿元市场大爆 发,行业上市公司"涨"声一片 每经AI快讯,浙海德曼(SH 688577,收盘价:105.12元)8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第四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 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浙海德曼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通用装备制造产品占比99.87%,其他业务占比 0.13%。 (记者 胡玲)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第 1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 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下设机构 第三条、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制度所 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层")薪酬的 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海德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或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薪酬体系、确定薪酬标准及收入水平: (一)坚持资产保值增值、公司效益持续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 展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薪酬收入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风险共担、利 益共享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奖罚并举的原则; (四)坚持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与奖励薪酬相结合,薪酬分配以责任、业绩、 贡献为依据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适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如董事会秘书自 行提出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需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1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公司章程(202508修订)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的一般规定 1 / 49 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四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2 / 49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附则 3 / 4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浙海德曼(688577) - 浙海德曼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8)
2025-08-26 09:4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海 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三分之二或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