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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ingyi Automation Equipment (68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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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仪装备(6886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09:54
第二章 结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 ...
京仪装备(6886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8-28 09: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 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管理。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 ...
京仪装备(688652)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8 09: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北 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 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影响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 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 职。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积极履行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财 务 ...
京仪装备(68865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 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具体标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由董事 ...
京仪装备(6886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8 09: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 所称"董事"特指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 ...
京仪装备(68865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4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 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 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实 际需求召开。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 ...
京仪装备(68865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8 09:54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利润 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谋取属于公司的 商业机会。 第二章 恪守承诺和善意行使控制权 第 ...
京仪装备(688652)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09:30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 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沈洪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帅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琳 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代码:688652 公司简称:京仪装备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170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 ...
京仪装备(688652) - 京仪装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8 09:28
证券代码:688652 证券简称:京仪装备 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 "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核准,本公司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200万股。截至2023 年1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341,9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5,646,501.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66,253,498.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 第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 ...
京仪装备(688652) - 京仪装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5-08-28 09:28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 "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 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 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 动方案"),努力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增长,为客户、股东、员工及其 他社会各方创造价值,积极回报利益相关方。2025 年上半年,行动方案主要 举措的落实(进展)及成效情况如下: (一)加强投资者沟通 一、"提升经营质量,加快新质生产力"方面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4,644,489.61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4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4,386.31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2.84%。公司围绕战略方向,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上半年研发投入 72,400,230.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93%。 2025年上半年,公司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47件,获得专利及软件 著作权等37件。其中获得发明专利3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