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in Joinature Polymer (688716)
Search documents
中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14 10:42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研股份"或"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回报 相对较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凭 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理财产品),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授权公 司总经理执行审批权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 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
中研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14 10:42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 司总经理。 (四)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该委派或者聘任自始无效。高 级管理人员 ...
中研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 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
中研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可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利润分配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 ...
中研股份:承诺管理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及其他承诺人等(以下 合称"承诺相关方")以及公司的承诺管理,规范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履行承诺行为,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 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三条 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股改、并购重组 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解 决产权瑕疵等各 ...
中研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公司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
中研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Xi{\bf O}\,{\underline{{{=}}}}\,{\underline{{{=}}}}\,{\bf\#}\,{\bf\div}\,{\underline{{{=}}}}\,{\bf\#}$$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 ...
中研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14 10:40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吉 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 ...
中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 与各关联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 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 公允性; (二)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在就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五) 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 ...
中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4 10:4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