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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本细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关利 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1 -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吉林省中研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所 界定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进行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 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协 调部门,公司财务部为牵头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层、独立董事与年 审会计师的沟通会议的组织、联络、记录和存档。财务部负责向独立董事、年审 会计师提供沟通所需要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沟通工 作。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 及时、准确、完整。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1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 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 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 选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研究、负责拟定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就提名或任免 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1 -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完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机 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法律法规、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5 10:0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依法 指定的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 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4-04-25 10:08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证券相关法规及规定")及《吉林省中研高 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5 10:0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 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