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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6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 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简称"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职责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对重大决策、重大 事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6-06 10: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 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不定期 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 日发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6-06 10:17
(2025年6月6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选任、履职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修 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 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第五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和义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形式 (一)首席执行官办公会议 由首席执行官、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 理以及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会议审议讨论首席执行官按照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职 权提出的具体议案,并由首席执行官作出最终决定。 (二)首席执行官工作会议 由首席执行官决定的参加人员组成。 会议讨论贯彻落实首席执行官决定事项的具体实施方 案。 第三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召开的条件 (一)首席执行官行使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权时; 第五条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 工 (一)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董事会要求首席执行官进行工作汇报时; (三)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内授权首席执行官行使某项职 权时。 第四条 首席执行官会议召开的程序 (一)首席执行官决定会议的内容、方式 ...
锦旅B股(900929)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6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086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中 国国际旅行社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通知》和上海 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批字(94)第 783 号文《关于上海中国国 际旅行社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审定意见》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 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10000132207505D。 第三条 公司于 1994 年 9 月 7 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 095 号文批准, 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 内上市外资股为 60,000,000 股,于 1994 年 9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 合法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 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由 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 会审议,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一) 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项目 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四)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 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 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 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 司募集资金,不得利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 投资者咨询接待,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主要指证券市场投资者及 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机构、人士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证 券公司、投资咨询分析机构、基金经理、新闻媒体。 第三条 咨询接待方式主要指除股东会等法定形式之 外的投资者的来访和公司的走访等,包括但不限于:来人、 来函、来电、传真、电子邮件、网络平台、座谈会、说明会、 推介会、路演、上门沟通、媒体采访。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应按规定对外公布。 第七条 咨询接待工作中可视需要邀请公司职能部门 解答投资者提出的专业问题,职能部门应予配合。 第八条 投资者如有增加公司领导人员接待的要求时, 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征求意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咨询接待的 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应掌握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股东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 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稿)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内各召开一次 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室应当视 需要征求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提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 ...
锦旅B股(900929) - 锦旅B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管理制度
2025-06-06 1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管理制度 (2025 年 6 月 6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一条 为规范和推进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建设和管理,根据《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条 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2.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股东不论大小,一视同仁; 3. 坚守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和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则,公司重大信息应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在指定报刊 和网站对外披露,不得以个人名义和其它任何方式事先向外 泄漏,保证所有投资者在同一时间获得同一信息,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诚信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职业操守,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督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他们的职责,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政策、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加强诚信建 设,规范自身行为,对公司和投资者承担诚信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