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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3 12:56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076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7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3-108 |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
飞亚达: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3-13 12:56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4-010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00%; 2、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60%。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满足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亚达"或"公司") 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及财务预算规划,公司 2024 年拟为全资子公司 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担保方式申请授信借款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有效期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额度和有效期内的担保事项,公司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 ...
飞亚达: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3 12:5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现将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事务所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及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飞亚达: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3 12:5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 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2023 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和"防守反击"的经营策略,严控 成本、费用,防范资产风险,深挖经营反击点,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整体经营业绩实 现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6,969 万元,同比增长 4.95%;利润总额 43,700 万元,同比增长 28.86%;基本每股收益 0.8082 元/股,同比增长 26.3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10.28%,同比提升 1.6 个百分点。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 次,通讯方 式召开 4 次,累计审议通过了 39 项议题,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作出决议合法有效 ...
飞亚达: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3-13 12:55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与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后续风险进 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航空工业财务基本情况 航空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 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航空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 于 2007 年 4 月正式成立。后经四次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金 395,138 万元人民币,股 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 262,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54%;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 6,550 万元,占 ...
飞亚达: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3-13 12:55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二○二四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飞亚达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2018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 ...
飞亚达: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13 12:55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4-012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授予完成。近期,因激励计划的 1 名原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该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20 股 A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等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 ...
飞亚达: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13 12:55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4-009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企业现对 2024 年与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国际")之联营企业、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股份")及其 下属企业、上海表业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9,372 万元,2024 年度与上述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 本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张旭华、 ...
飞亚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13 12:55
公司纪检部/审计法律部作为内部控制评价的牵头部门,负责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开展 内控评价工作。各下属企业按内控管理要求定期完善制度、流程,更新内控自评价底稿,完成 内控自评价;纪检部/审计法律部通过日常监督、招投标监督、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对公司 重点业务领域内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对于自评价及监督评价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建立台账 推动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同时推动企业定期梳理管理制度、流程缺陷,开展制度的"废改立" 工作;按计划开展各下属企业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 ...
飞亚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3 12:55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钟洪明先生、唐小飞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