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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4 11:0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重组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 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 次重组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如无特别 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法律意见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1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6 号格式准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实进行了查验,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10:13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 755-82816698 传真:86 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盐田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黄圆丽律师、王成昊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3 号)(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4〕 ...
盐田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1 10:11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 1289 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 ...
盐田港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重组配套募资顺利推进
GOLDEN SUN SECURITIES· 2024-11-07 10:42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n "Accumulate" rating for the company [2] Core Views -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is driven by the growth in the Yantian Port area, with successful fundraising for restructuring [1] - Despite a revenue decline of 9.5% year-on-year to 610 million yuan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increased by 5.7% to 1.004 billion yuan, and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items surged by 107.1% to 1.003 billion yuan [1] - The increase in investment income, which rose by 12% to 970 million yuan, is attributed to the strong performance of the Yantian Port area, with container throughput growing by 9.3% year-on-year [1] - The company has successfully launched its first African route and expanded its cross-border e-commerce routes to 11, enhancing its competitive position [1] Financial Summary -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the company's gross margin decreased to 24.9%, down 7.7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1] -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significantly by 85.81% year-on-year,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interest income and reduced interest expenses [1] - The company raised a total of 4 billion yuan through a private placement, with a significant subscription from COSCO Shipping Holdings amounting to nearly 1 billion yuan [1] - The expected revenue for 2024-2026 is projected to be 860 million, 900 million, and 950 million yuan respectively, with net profits of 1.17 billion, 1.17 billion, and 1.21 billion yuan [1][5]
盐田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4-11-01 10:3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39-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 AN039-21号 致: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根据本所与盐田港股份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本所接受盐田港股份 的委托,担任盐田港股份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并据此出具本专项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已根据《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1-01 10:38
股票代码:000088 股票简称:盐田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全体董事签字: 李雨田 乔宏伟 向 东 李安民 钟玉滨 周高波 李伟东 冯天俊 应华东 全体监事签字: 凌 平 朱长贵 王 倩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 | 戚 冰 罗静涛 陆哲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任。 | 李雨田 | 乔宏伟 | 向 东 | | --- | --- | --- | | 李安民 p | 钟玉滨 | 周高波 | | 李伟东 | 冯天俊 | 应华东 | | 全体监事签字: | | | | 凌 平 | 朱长贵 | 王 倩 | |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 | | 李昌平 | 刘兆弟 | 田 眞 | | 戚 冰 ...
盐田港:国信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1-01 10:3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725 号)批准,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注 册申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盐田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发 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盐田港的本次发行过程 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盐田港: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1 10:38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46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1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 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 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
盐田港: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024-11-01 10:38
RSM 容诚 验资报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4]518Z011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gf.ggv.cn)"进行查 。 " 态 目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 | 验资报告 | 1-3 | | 2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ব | | 3 |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ર્ | | 4 | 验资事项说明 | 6-7 | 7 n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4]518Z0119 号 y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4]518Z0119 号验 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 2024年 10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 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 增注册 ...
盐田港:第八届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10-30 12:09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