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nghsu Optoelectronic(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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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20号)
2024-07-12 05:0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08396 分 类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2024年7月5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95.95亿 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五 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东旭光电、东旭集团采取责令 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视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东旭光电应采取积极措施清 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 措偿还占用资金。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 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 ...
ST旭电: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7-11 11:55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2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A 股和 B 股,证券简 称:ST 旭电、ST 东旭 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于 2024 年 7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 7 月 1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A、B 股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 计均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 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
东旭光电(000413)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5:08
Financial Performance Expectations - The company expects a net profit loss of between 180 million and 270 million yuan for the period from January 1, 2024, to June 30, 2024, compared to a loss of 297.41 million yua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5]. - The net profit los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between 200 million and 290 million yuan, down from a loss of 325.63 million yuan year-over-year[5]. - Operating revenue is estimated to be between 2.3 billion and 2.42 billion yuan, slightly down from 2.34 billion yuan in the previous year[5]. - The company anticipates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loss of between 0.03 yuan and 0.05 yuan, compared to a loss of 0.05 yuan per share last year[5]. Operational Improvements - The company reports that its operating profit has improved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primarily due to a reduction in the overall loss of its main business and increased revenue and gross profit from optoelectronic display manufacturing and technical services in the second quarter[8]. Future Reporting and Investor Guidance - The specific financial data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4 will be detailed in the company's semi-annual report, which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designated media[6].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rational investment and awareness of investment risks for investors[6].
关于对东旭光电公司的关注函
2024-07-05 15:5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 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 95.95 亿元,占你公司 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64%,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你 公司、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 当在六个月内归还。 根据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 第四节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六个月内完 成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108 号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 收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你公 ...
东旭光电: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4-07-05 15:52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2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2024年7月5日披露 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95.95亿元,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64%。上述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东旭光 电、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视后续检查情况采取进一步 措施,东旭光电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 ...
东旭光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7-05 15:14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高琦、徐明新、张双才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独立性进行了评估, 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
东旭光电: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7-05 15:14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08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绩"最爱电具有执业许可的会 目 录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 管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1 2 n = LVARE = 1 = " Zhonaxinacai Gua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 ADD:A-24E Vanton New World No 2 Euchenamenw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TEL:010-52805600 FAX:010-5280560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08 号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 ...
东旭光电:董事会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内控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4-07-05 15:1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年审会计 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于 2024 年 7 月 4 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5025 号),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 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内容 (一) 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旭光电因资金紧张出现债券违约、金融债 务逾期以及经营债务诉讼金额约为 77.13 亿元,上述诉讼尚处于待开庭或审理阶 段。截至审计报告日,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 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1 对东旭光电 2023 年 ...
东旭光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7-05 15:1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07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m://acc.mof.gov.cn)"进行者验 the station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ta 斗业 #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in the the station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ta the state of the successful and the ...
东旭光电: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2024-07-05 15:14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26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加强日常审计监 督,持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提交的《关于积极推进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问题整改的督促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督促函》内容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履职尽责的态度,高度关注公司 2023 年 度年报披露工作。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明确 了预付款等重要审计事项,要求公司年报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重要审计事项 与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及时沟通。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暨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要求审计师就以前年度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重 点关注并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审计的进展,做出书面汇报并提供相关的支持性文 件。4 月 16 日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交了《关于东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