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JINLU GROUP(000510)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一)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视同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适 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 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委托理财操作规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 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必须以公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 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 公司董事局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事业部 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德市府函(1989)28 号文批准,在原四 川省树脂总厂的基础上改组,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德阳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5106001800902。1992 年,根据国家《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要求,进行规范,并办理 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法》颁布以后,1996 年公司又对照该法进 一步规范,再次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公司现持有德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600205111863C。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3 万股;1991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准,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局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董事局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 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具有《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局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局议事程序,提 高董事局工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十六)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有 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尚须股东会审议)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防范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 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为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9 11: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 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 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 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 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 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
新金路(000510)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1:41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 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局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局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 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新金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 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其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