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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监事会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3-10-31 02:0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 事 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3 年 10 月 30 日 胡迪远 王华清 杨 敬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
宝新能源(000690)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company's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3 was CNY 2,702,792,237.77, a decrease of 15.09%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Q3 2023 reached CNY 331,232,563.29, an increase of 82.85% year-on-year[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CNY 335,245,264.97, up 63.63% from the previous year[2].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for Q3 2023 were CNY 0.1565, reflecting an increase of 87.88%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3 reached ¥7,700,078,655.23, an increase of 10.74% compared to ¥6,950,650,968.79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5]. -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3 was ¥645,062,211.15,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190,216,881.37 in the previous year, marking a growth of 239.57%[16]. - Operating profit surged to ¥814,126,411.81, compared to ¥190,543,697.95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indicating a substantial increase of 327.36%[16].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 of ¥659,065,643.45, compared to ¥189,324,702.95 in the previous year, representing an increase of 248.73%[17].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increased to ¥0.2965 from ¥0.0874, showing a growth of 238.66%[17].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t the end of Q3 2023 amounted to CNY 21,092,135,622.49, representing a 4.96% increase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2]. - As of September 30, 2023, the total assets of Guangdong Baoliwa New Energy Co., Ltd. amounted to CNY 21,092,135,622.49, an increase from CNY 20,096,307,212.46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represen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4.95%[12]. - The company's current assets totaled CNY 7,965,438,730.51, compared to CNY 7,834,492,903.60 at the start of the year,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1.67%[12]. - The total liabilities of the company were CNY 9,209,448,048.49, compared to CNY 8,808,195,288.48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marking an increase of around 4.54%[14]. - The company's short-term borrowings increased to CNY 2,240,751,601.44 from CNY 2,050,051,846.61,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9.29%[14]. - The long-term borrowings increased to CNY 5,141,995,695.32 from CNY 4,766,688,661.32, which is an increase of approximately 7.87%[14]. Cash Flow and Investments - The company's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CNY 1,744,006,721.51, an increase of 70.07% year-on-year[2].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generated ¥1,744,006,721.51, an increase of 70.03% from ¥1,025,460,064.08 in the previous year[19].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reached CNY 6,300,180,083.23, up from CNY 5,933,777,501.55, reflec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6.14%[12].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totaled ¥5,971,034,971.41, up from ¥5,404,411,604.90, reflecting a growth of 10.47%[20]. - Investment activities resulted in a net cash outflow of ¥1,387,196,894.28, compared to a smaller outflow of ¥92,177,375.54 in the previous year[19]. - Financing activities led to a net cash outflow of ¥291,489,528.03, worsening from a net outflow of ¥138,931,257.21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20]. Shareholder Information -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holders at the end of the reporting period was 81,652[9]. - The company's retained earnings rose to CNY 5,495,737,852.91 from CNY 4,915,952,277.62, indicating an increase of about 11.80%[14]. Other Financial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s financial expenses decreased by 38.86% year-on-year, attributed to optimized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lower actual loan interest rates[5]. - The construction in progres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by 249.54% to CNY 1,656,804,168.02, mainly due to the expansion of the Lufeng Jiahuwan Power Plant[4]. - The third quarter financial report of Guangdong Baoliwa New Energy Co., Ltd. has not been audited[21].
宝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42 号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 ...
宝新能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协调、内部审计的组织、监督审计决议的执行等 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 ...
宝新能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 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 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 及外汇掉期业务。 上述额度均包含在 28 亿证券投资总额度范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总投资额度。投资期限为 自审议本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投资金额:证券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其中 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业务合约价值 ...
宝新能源: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掉期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外汇掉期业务操作,加强对外汇掉期业务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 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人民 银行收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由两笔交 易金额相同、起息日不同、交易方向相反的外汇买卖,这两笔外汇买卖具有一前 一后两个起息日和两项约定的汇率。 第三条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子 公司外汇掉期业务的操作与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外汇掉期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掉期业务交 ...
宝新能源: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尽管公司 所有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投资者仍应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售电") 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宝新售电 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应付票据、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保函、押汇、外汇衍生品)。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 超过上述额度。 4、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 ...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30 10:51
2023 年 10 月 29 日 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日常经营行为。 本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及行业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 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刘大成 Jonathan Jun Yan 吴世农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 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 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阅,经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
宝新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0:5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分别以专人、微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 结合的形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3-042 号公告《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30 1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经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