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baonengyuan(000690)
icon
Search documents
宝新能源(000690)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机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分红坚持现金为主、形式多样、合理回报、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 分红政策与股东回报规划 第三条 公司分红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股利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四)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可以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的方式分配股利;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
宝新能源(00069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 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 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根据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专 ...
宝新能源(000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非法定业务的, 可以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 1 页 共 8 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
宝新能源(0006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3 10:4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拟提交的提案应由提案单位或者个人于董事会会 议召开十日前提交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提案由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进行汇报,结合有关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决定正式提交董事会 会议进行讨论的各项议案,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资料准备。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会议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高效、科学地进行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执 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设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的进展公告
2025-11-13 10:4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 扩建工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 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相关进展详见 公司 2022-025、029、036、044、051 号公告,2023-003、007 号公告,以及 2023 年至今披露的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公司正在按规定履行用海审批手续,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 门推进审批工作,持续协调跟进项目进展,预计取得用海批文 后还需要 17 至 18 个月的建设时间。上述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 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
宝新能源(000690)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13 10:4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述规定,经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审议,并以无记名投 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李荣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荣康先生当选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免去王华清先生第十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对王华清先生在 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李荣康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 理结构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李荣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李荣康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 截至本 ...
宝新能源(000690)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13 10:45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 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第 1 页 共 6 页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及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 结合的方式 第 2 页 共 6 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 人,代表股份 47 ...
宝新能源(000690) - 宝新能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11-13 10:45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 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 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 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及勤勉尽责精神,出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Group 1 - The company has decided to terminate certain fundraising special accounts and permanently supplement working capital with surplus funds from the "Portable Energy Storage Product Expansion Project" [1][3] - The total amount raised from the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 was approximately RMB 5.83 billion, with a net amount of approximately RMB 5.59 billion after deducting issuance costs [1][2] - The company has completed the cancellation procedures for the fundraising special accounts and notified the sponsoring institution and the sponsoring representative [3] Group 2 - The company has established special accounts for fundraising management in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to protect investor rights [2] - The company held board and shareholder meetings to approve the conclusion of the fundraising project and the use of surplus funds [3] - A correction was made regarding the omission of a performance completion ratio of "20%" in the 2025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