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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萌)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冯萌,男,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博士在读期间 赴国家财政部从事新会计准则研究及制定工作。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1 月在上海立信锐思 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09 年 2 月至今在上海阅洲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任创始合伙人、首席专家顾问,已发表两本专著及数十篇专业论文;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 ...
大亚圣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
大亚圣象: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8 10:54
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35 号 关于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35 号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大 亚圣象 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亚圣 象")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33 号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大亚圣象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 ...
大亚圣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0:54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 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
大亚圣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8 10:54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08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 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 ...
大亚圣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 ...
大亚圣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立海)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 | 任职 | 本年度应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状态 | 参加董事 | 董事会次 | 参加董事会 | 席董事 | 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 | 大会次数 | | | | 会次数 | 数 | 次数 | 会次数 | | 事会会议 | | | 张立海 | 离任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
大亚圣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8 10:54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1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周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
大亚圣象:分红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10: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 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 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2024年3月修订)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第二章 分红政策 第三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分红政策。 第四条 公司分红方式以现金股利为主,股票股利为辅。根据公司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 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 票股利。 第五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
大亚圣象: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 明 经审查,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