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re Power Dekor(0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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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圣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 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采取现金为主、 多种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可持续 发展、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 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1、当年实现的归 ...
大亚圣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下属 ...
大亚圣象: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03-28 10:54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12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4年3月27日,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象集团")分别与江苏合 雅木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雅木门")、江苏美诗整体家居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美诗家居")、江苏大亚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家居")、大亚 智慧家居(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智慧")和大亚(江苏)整体家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家居")在江苏省丹阳市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合雅木门、美诗家居、大亚家居、大亚智慧和江苏家居在产品生产、销售、服务 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圣象集团的"圣象"牌注册商标(包括"圣象"、"POWER DEKOR"及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并按使用该授权商标的产品年销售收入总 额的0.1%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 2、合雅木门、美诗家居、大亚家居、大亚智慧和江苏家居为公司控股股东 大亚科技集团有 ...
大亚圣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立海)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以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 独立董事 | 任职 | 本年度应 | 现场出席 | 以通讯方式 | 委托出 | 缺席董事 | 是否连续两次 | 出席股东 |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状态 | 参加董事 | 董事会次 | 参加董事会 | 席董事 | 会次数 | 未亲自参加董 | 大会次数 | | | | 会次数 | 数 | 次数 | 会次数 | | 事会会议 | | | 张立海 | 离任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本人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
大亚圣象: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8 10:54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10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合计为8,075.02万元,其中:信用减值准备6,527.6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1,547.4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 | --- | --- | --- | | 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 6,356.69 | | ...
大亚圣象: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未违反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而导致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专项说 明 经审查,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差 ...
大亚圣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730 名,签 ...
大亚圣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0:54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 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
大亚圣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8 10:5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
大亚圣象: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4-02-29 09:28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4—00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披露日,大亚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亚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函告,获悉大亚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本次质 押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 为限 | 是否 为补 充质 | 质押 起始日 |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及其一 | (万股) | 比例 | 比例 | 售股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