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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董 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评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 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播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承担 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证券事务部 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 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下同)及 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并应依照本办法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 等工作。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 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一) 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 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 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七)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六条 公司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并按照公开信息披露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 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700787285803X。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35 万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7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具有本制度第八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播恩集团(001366) -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16 1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 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 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 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