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AN ENVIRONMENTAL(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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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 关人员。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授 权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报送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工作;统一负责证券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 问)、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盾安环境(0020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4 09:02
第二条 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总经理及其 他高管人员在履行职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经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 ...
盾安环境(002011) - 外部信息使用与报送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 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 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正式公开。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与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 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 报送信息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公司公开披露该信息前的任何时点,不得在相 关文件中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经公司审核 ...
盾安环境(0020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从事因 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 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 ...
盾安环境(00201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 意见,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 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浙江盾安人工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 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
盾安环境(0020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 ...
盾安环境(002011)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证券投资行为,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 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 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坚持以 ...
盾安环境(002011)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24 09:02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本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 活动。 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 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
盾安环境(002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
盾安环境(002011)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10-24 09:0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 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路演、邮寄信件和资料、现场参观、电话咨询、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 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 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 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认知。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