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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2 13:01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健全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特制定本 规则。为规范董事会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 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 ...
京新药业(00202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4 | | 第一节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4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5 | | 第三节 | 临时报告 9 | | 第三章 | 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 19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的管理和职责 21 | | 第五章 | 信息档案的报管制度 24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的保密和处罚 24 | | 第七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26 | | 第八章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制度 26 | | 第九章 | 公司部门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27 | | 第十章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报告、申报和监督 27 | | 第十一章 | 收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报告制度 29 | | 第十二章 | 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 3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 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 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
京新药业(002020)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 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及防范相关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风险(以下统称"洗钱及 经济制裁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香港《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 监察委员会(SFC)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适用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业 务活动:国际贸易和跨境交易、境内交易、客户和供应商合作、投资和并购活动、资金结算 和金融服务、技术合作和知识产权交易。 第三条 公司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循驻在国家(地区)的反洗钱及 制裁和出口管制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在驻在国家(地 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授权高级管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联交 ...
京新药业(0020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6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规范公司行为,保障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1 召开股东会期间,必须由公司置备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 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等。 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 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2026-01-12 13:01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 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H 股上市后适用)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基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 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交所 上市规则》、香港法律、法规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 应议事规则进行拟定,形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浙江京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 案)》" ...
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与公司秘书工作细则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 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 ...
京新药业(002020) -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制定)
2026-01-12 13:01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股 东通讯相关的准则,以确保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平等、及时、有效、透明、准确及公开的通讯 为目标。 第二条 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司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 股东会及其它可能召开的临时股东会,所有呈交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 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披露资料,以及公司通讯及其它公司刊 物登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公司网站。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通讯政策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会议召开前向所有 在册股东发出通知、相关通函及授权委托书。通知书应载有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 期和地点。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给股东以使股东可以指定委托代表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 第三条 公司已于其网站披露公司的联系方式,以便股东就影响公司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以及提出任何有关公司的查询。股东可以 ...
京新药业(002020)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 80 号《关于同意变更设立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于 2001 年 10 月 25 日由浙江新昌京新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中国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503984N。 第三条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1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760 万股,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