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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在杭州总部7号楼一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度财务决算报告》。 度利润分配预案》。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 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 ...
京新药业: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4-02 11:13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 14:0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
京新药业:2024年报净利润7.12亿 同比增长15.02%
同花顺财报· 2025-04-02 10:48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8300 | 0.7200 | 15.28 | 0.77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6.93 | 6.4 | 8.28 | 5.98 | | 每股公积金(元) | 2 | 2 | 0 | 2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3.37 | 2.95 | 14.24 | 2.59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41.59 | 39.99 | 4 | 37.8 | | 净利润(亿元) | 7.12 | 6.19 | 15.02 | 6.62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45 | 11.66 | 6.78 | 13.46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27449.03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37.91%,较上期变化: -559.86万股。 ...
京新药业(00202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新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559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 ...
京新药业(00202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四年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9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57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 ...
京新药业(002020) - 平安证券关于京新药业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02 10:4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京新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4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向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8,126,67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1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
京新药业(002020)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02 10:47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60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57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京新药业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京新药业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京新药业 2024 ...
京新药业(00202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0558 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 业")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京新药业于 2024 年 12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02 1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始终保持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大亮,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学健康产业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 浙江大学营销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2年10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 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1 (二)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 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不影响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