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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1: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京新药业(002020)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4 11: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已经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京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市值管理是以扎实稳健的经营为基础,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等方式,以及通过资本运作、 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引导公司的市 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 标,实现公司市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均衡。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以高 ...
京新药业(002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1: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已经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考核的对象中所称的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 ...
京新药业(00202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11:3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已经 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 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对相应信息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24 11:30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进行换届选举,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吕钢先生、王能能先生、洪贇飞先生、吕佳琦女士和李必祥先生为第九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雷英女士、徐攀女士和黄韬先生为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攀)
2025-09-24 11:3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徐攀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24 11:30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4、修订内部审计有关内容。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的有关内容,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 3、增加独立董事相关内容; 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外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英)
2025-09-24 11:30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雷英,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 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攀)
2025-09-24 11:3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攀,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 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韬)
2025-09-24 11:3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黄韬,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 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京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