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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4 月 1 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京新药 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就 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附注三级 \* MERGEFORMAT 2、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 情况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 ...
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02 10:4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经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 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 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控股") 的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房屋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合计不超过19,51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浙江元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金包装")、 杭州海狮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狮佳")、浙江东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高农业")、新昌京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物 业")、杭州方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02 10:45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企 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 负债的 ...
京新药业(002020)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02 10:4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张大亮、雷英、徐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京新药业(002020)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02 10:4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 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02 10:45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担 保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在 2025 年度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 | | | 担保 | 被担保方 | | 2025 年 | 担保额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目前 | | 占上市公 | 是否 | | 担保 | | 被担保方 | 方持 ...
京新药业(002020) - 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02 10:45
第一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自身的 经营目标和具体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投资者互动 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 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以"精心 守护健康"为使命,以"务实、创新、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坚定"做强 药品主业,发展医疗器械"的经营方针,致力于成为中国精神神经、心脑血管领 域的领先者,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为社会奉献有责任药企的 一片赤诚,促进公司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希望通过本报告能起到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各利益相关方对公 司的认识,同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促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 ...
京新药业(00202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02 10:45
报告期内,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 自已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 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 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沙溪制药未完 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共9个议案。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