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XIN(002020)
Search documents
京新药业(00202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为规范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七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包括超募 ...
京新药业(002020) - 《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注册名称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六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2026年1月修订)
2026-01-12 13:0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已经2026年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 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 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四)关联人回避 ...
京新药业(002020.SZ):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Ge Long Hui A P P· 2026-01-12 13:01
格隆汇1月12日丨京新药业(002020.SZ)公布,为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 力,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 行需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 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 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
京新药业: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6-01-12 13:01
每经AI快讯,1月12日,京新药业公告,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 牌上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除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 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
京新药业: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Xin Lang Cai Jing· 2026-01-12 13:01
京新药业: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6-01-12 13: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高公司国际形象及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发行 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需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 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并上市的 相 ...
京新药业(002020) - 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01-12 13:00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 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 截至 2024 年末,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2024 年度香港立信为约 200 家在中国香港及其他主要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公司提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倩丽)
2026-01-12 13:00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现就提名 林倩丽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京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京新药业(00202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倩丽)
2026-01-12 13:00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林倩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 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京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 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切关系。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