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 WEIDA(0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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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 委员人数。 第七条 规划管理部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向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 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2.按照委员会要求,及 ...
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原因导致董事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 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第四条 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生效 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
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忠 诚勤勉地履行职责;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 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
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与考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薪酬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
山东威达(0020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 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 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 公告书、收购报 ...
山东威达(0020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其中,审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 ...
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 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 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山东威达(0020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 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山东威达(0020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 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 作指引》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 慎判断,并接受深交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 ...
山东威达(0020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7 08:1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在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邮寄、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不受前述 时限的约束,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料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