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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 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审 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下设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 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
得润电子(0020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8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全 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 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任期内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 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八条 被解除职务程序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 第五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提升公司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 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以及ESG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 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内部 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积极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以及《深圳市得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 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 ...
得润电子(0020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 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得润电子(0020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
得润电子(002055)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 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 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 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
得润电子(002055) - ESG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推动 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协调统一及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ESG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 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 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 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 ...
得润电子(00205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2:0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二)经营类 (2025 年 8 月修订) 5. 其他事件。 (三)政策及其环境类 1 2. 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