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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00208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09)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 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及披露要求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 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 名进行业务宣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 ...
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9修订)
2025-09-19 08:46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 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或其它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 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 双重身份作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 ...
孚日股份(0020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09修订)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行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 ...
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9修订)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 ...
孚日股份(00208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9修订) -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 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 机构没 ...
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9修订)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提名 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 ...
孚日股份(002083) - 公司章程(202509修订)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九月修订 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3 第七章 党的组织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
孚日股份(0020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9)
2025-09-19 08:4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审计委员会讨论事项所需的材料,向委员会提 交议案。公司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 ...
孚日股份(00208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19 08:4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订前后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正前 | 修正后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孚日集团股 | 第一条 为维护孚日集团股份 |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 |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 |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 1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 | |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规定,制定本章程。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 | 第八条 董事 ...
孚日股份(00208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19 08:45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