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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3-11 13:2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 事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纳 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 的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 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 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 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 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 ...
纳思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3-11 13:2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组合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 2、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有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4 年 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5 亿美元 或其他等值货币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5、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
纳思达: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 善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 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 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 ...
纳思达: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第一条 基于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 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机构调 研、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沟通,调研会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参观、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路演、邮寄信件和资料、现场参观、电话咨询、新闻采访等活动,加 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尽量避免在接待和 ...
纳思达: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3-11 13:2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5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思达")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3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授予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102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 ...
纳思达: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 ...
纳思达: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3:2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 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 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
纳思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 ...
纳思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
纳思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11 13:24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 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衍 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 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 售汇合同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