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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1 13:2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 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 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
纳思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定期或不 ...
纳思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 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
纳思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11 13:24
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 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衍 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1、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 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 售汇合同约 ...
纳思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纳思达:内部审计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子公司、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3、保障公司资产 ...
纳思达: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 程序,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 简称"《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特指对外股权性质的长期投资,即本公司将货币 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技术诀窍、 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以寻求短期 差价为目的的证券、期货、外汇及投资基金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上述短期投资 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对外投资内涵主要 有以下两个方面: (1)以资金、实物和无形财产等发起设立以赢利为目的、经工商注册的经济 实体的投资;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2)实施联合兼并企业、购买股权和增加股权的投资。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1)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 ...
纳思达: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3-11 13:2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纳思 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 公司规范运作的重要责任人,享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并承担相 应的义务,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指定的唯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领导管理。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第 ...
纳思达: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 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 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规定; (二)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 1 ...
纳思达: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3-11 13:2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为加强对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促进控股子公司 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控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分管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定期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并作现场检查记录,以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系指本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 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 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执行董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