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PC(0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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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0021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并设置证券部,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秘书领导证券事务代表及证券部。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处理除需由董事 集体表决决定以外的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董事会印章和信息披露工具。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以现场方式召开。在确定董 事会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前应积极和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大部分董事能亲自出席 会议。 第一章 董事会的提案、通知及召集程序 第四条 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 拟定。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三天前或董事会临时会议发出召开通知前,董事长 有权决定除本规则五条情形外的提案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的 意见。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嘉应制药(0021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 第一章 总 |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职权 | 3 | | 第三章 | 股东会召集程序 | 4 | | 第四章 | 股东会议事程序 | 13 | | 第五章 | |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20 | | 第六章 | | 股东会会议资料的存档 21 | | 第七章 附 | 则 | 21 |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股东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是否合法有效; (三)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 ...
嘉应制药(002198)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10-15 10:47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证券代码:002198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应制药"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本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 ...
嘉应制药(0021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 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
嘉应制药(00219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关联方认定标准 第一条 本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总 则 (3)由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4)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
嘉应制药(0021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包括但不 限于本制度第二章所列举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 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 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及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 员和部门。 (二)公司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
嘉应制药(00219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稳 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
嘉应制药(0021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嘉应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或反担保,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与包括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 的担保在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 ...
嘉应制药(0021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应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
嘉应制药(00219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10:47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以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等。 本制度所称"其他关联方"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