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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并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对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如 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
奥维通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含续聘、更换,下同)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障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或者进行专项 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
奥维通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 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 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三)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 且公司在该子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子公司 ...
奥维通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1:4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 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子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3 ...
奥维通信: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房华) 本人房华,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地行使 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 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房华,原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时间:2020 年 8 月 26 日 -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78 年,本科学历,二级律师。 曾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律师,民进会员。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 ...
奥维通信: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5 11:4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以上因素导致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3,194,614.13 元,公司 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183,194,614.13 元,实收股本 346,850,017.00 元,公司未弥补 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在维系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改善公司经 营情况、实现公司持续发展。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 措施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加强产品研发及市场开拓,提高盈利规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
奥维通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11:49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110Z005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京249WULVE6K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 - 11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3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16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7 - 125 | a - 1 of will . all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110Z0053 号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财务报表,包括 20 ...
奥维通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含子公 司)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股票上市规 则》等制度要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法定的媒体及方式 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信息以及按制度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监事和监事 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
奥维通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1:49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有 ...
奥维通信: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11:4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专项说明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维通信")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110Z0054 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原文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奥维通信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 缺陷。 2023 年 10 月,奥维通信收到战略支援部队参谋部战勤计划局出具的《违规处 罚决定书》(战参计【2023】1128 号),公司在参加多功能厅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020-JY02-W2014)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违规行为。根据《军队物资工程 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2016]512 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关于进 一步加强军队采购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监督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