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xin Lithium(0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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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 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的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 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 ...
盛新锂能(00224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和审 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 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以及人选提名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 ...
盛新锂能(0022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以及股东会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公司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积极发挥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同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评价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 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 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 况。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 ...
盛新锂能(0022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盛新锂能(0022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可以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 员会的运作。 第五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 建设,确保董事会工作依法正常开展, ...
盛新锂能(002240)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1:18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间的资金往 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控股股东关联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主体。 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第一大股东的最终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 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