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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6 10:21
聚力文化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2018 修订)》(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 ...
聚力文化: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6 10:1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 (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智剑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 ...
聚力文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9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劳务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 ...
聚力文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9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
聚力文化: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9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四年六月 1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
聚力文化: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7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 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条款与法律法规若有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任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 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
聚力文化: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 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管理建议书,以及与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 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 ...
聚力文化: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 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为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 面尽可能地提供便利。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 ...
聚力文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5 08:4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聚力文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
2024-06-05 08:4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 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