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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2:52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 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10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 27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 ...
格林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2:5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11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宋万祥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5910元/股。因公司原激励对象有59人已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 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激励对象中2人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B ...
格林美: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2-11 12:5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616人;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13,153,630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 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 ...
格林美: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2:52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 | |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 |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 ( ...
格林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1 12:5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包括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 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格林美股 ...
格林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
格林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3-12-11 12:5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的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 司/激励对象发 ...
格林美: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1 12:51
$$\exists0\exists\exists\nexists\vdash\exists\exists$$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 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解除限售、本 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和 公开披露,并依法 ...
格林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2:5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9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3年12月7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在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雅加达办事处会议室以现 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 人(其中,董事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女士,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 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 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
格林美: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1 12:51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盛青")9.09%股权,伟明盛青为公司参股公司。为保障伟 明盛青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伟明盛青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银团贷款。公司拟按 9.09%股权 比例为参股公司伟明盛青申请的银团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7,204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伟明盛青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董事 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 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