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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岳辉)
2024-03-29 14: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岳辉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国致公党党员, 浙大宁波校友会理事。历任宁波第三制药厂技术员,宁波中华纸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室专员,飞利浦中国总部(上海)高级经理,现任浙江新晶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宁波高新区众恒信新 兴产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4 月起任浙江亚太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亚太药业:章程修正案
2024-03-29 14: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含 处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六)审议以下重大出售、收购资产、 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 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 ...
亚太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3-29 14: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 ...
亚太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14: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 ...
亚太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14:10
第 四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二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三 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五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亚太药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14:10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18003 号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18003 号 目 录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说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亚太药业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800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
亚太药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4-03-29 14: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 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亚太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或者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 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 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 ...
亚太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14:1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 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
亚太药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太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9 14:10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对亚太药业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 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65,000,000.00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955,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20 ...
亚太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4:10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8002 号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目录 | | --- |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00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8002 号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亚太药业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亚太药业公司,并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