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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 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军工、外交等领域的安全 和利益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 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二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三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 六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七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亚太药业(0023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 ...
亚太药业(0023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 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负 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在本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 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
亚太药业(0023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经 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
亚太药业(0023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 待全体投资者,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 定的前提下,保障全体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 ...
亚太药业(0023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 ...
亚太药业(0023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
亚太药业(0023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五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 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 ...
亚太药业(00237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 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