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Yatai pharm(002370)
icon
Search documents
亚太药业(0023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 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 ...
亚太药业(0023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五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 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 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 ...
亚太药业(00237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 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 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
亚太药业(0023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指导和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四条 ...
亚太药业(002370) - 公司章程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128 号文件《关 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发起设立;在浙江省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146008822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120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83 号文批准于 2010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亚太 ...
亚太药业(00237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请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 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四)具有完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督机 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为董事会秘书领导的工作部门,配备相应专职人员,协 助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相关会议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 ...
亚太药业(00237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业务规则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 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等事 项的决策。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 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除另有规定外,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