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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适 ...
亚太药业(00237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 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亚太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 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财务数据以及正在策划或者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 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确因工 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 ...
亚太药业(0023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 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促进 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 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
亚太药业(002370)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所有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 长、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 ...
亚太药业(002370)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其他事件。 (二)经营类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 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归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
亚太药业(0023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 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 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
亚太药业(0023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亚 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
亚太药业(0023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1: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太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