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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002376)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障生产经 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 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 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三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 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 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1、公司的股价 ...
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第二章 董 事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 日起未逾 2 年; (三) ...
新北洋(0023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进 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 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年报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六 ...
新北洋(0023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 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山东 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二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生产指挥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决议,诚信勤勉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
新北洋(0023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编制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股东会、股东、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列 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组织。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由董事会 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为公司股东。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
新北洋(002376)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有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或不再适合担任委员职务,经董事 ...
新北洋(002376)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新北洋(0023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条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 ...
新北洋(002376)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规定》(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0 10:30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以下简称高管。 具体内容: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高管薪酬的确定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与权、责、利相结合原则; 2、坚持高管收入与公司经济效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相结合原则; 3、正确处理高管年薪与超额奖励,近期收入与中长期收益的关系,防止短期行为,促 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4、坚持高管薪酬收入"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5、本规定各项考核指标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数据为准。 二、高管薪酬管理机构 1、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决策和最终裁决机构,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高管薪酬的管理,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1)拟订公司高管薪酬办法; (2)审批总经理的年薪考评意见及高管的特别奖罚。 2、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出总经理的年薪考评及奖励意见,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其他高管的年薪考评及奖励意见,提交董事长、总 经理合议批准后实施。 三、高管收入构成及计算办法 高管年度总收入= 年薪 + 超额奖金 ...
新北洋(0023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0 10:30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制定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予 以调整。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公司章程》 | | | --- | ---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二条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 第二条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 |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