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DF(002413)
Search documents
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产品。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雷科防务(0024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 12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员。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
雷科防务(002413)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 进一步规范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制度: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有利于公司 ...
雷科防务(002413) - 筹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公司为了满足业务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或者向外部主体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种形式或公司与控股子公 司内部筹集资金的活动。 第三条 筹资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合理权衡降低成本的 原则、围绕公司战略与发展主营业务的原则、适度负债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办 理;与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分别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办理。证券事务部、财务部为公司筹资的主要责任部门,其 他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应全面配合。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筹 资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融资业务行为,防范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
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 ...
雷科防务(0024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四 ...
雷科防务(0024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 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含)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雷科防务(0024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做事、坦荡做人的 品质;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 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甘于吃苦的进取精神和风险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人员: 1 / 7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
雷科防务(00241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5:13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北京雷科防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的管理,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