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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28 12:47
公司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胡彬先生符合《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一)征集人胡彬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彬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2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 ...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420.SZ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 公司。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 ...
毅昌科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12-28 12:47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毅昌科技 股票代码:002420 | 12 |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 是 | | --- | --- | --- | | |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 | 13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是 | | 14 |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 是 | | |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 | 15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 是 | | |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 | | 16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 | 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 |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 | 是 | | | 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 | 是 | | | 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 | 是 | | | 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 ...
毅昌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8 12: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一)最近一个 ...
毅昌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2:4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宁红涛先生、任雪峰先生、刘文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 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 ...
毅昌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12:4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书面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 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 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 ...
毅昌科技: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3-12-10 08:40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含)。 书叶昌焱先生,副总经理陈娟女士,副总经理陈敬华先生,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3.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含当日)止,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除公司副董事长任雪峰先生外本次其 他增持主体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任雪峰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4.风险提示: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 ...
毅昌科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28 10:38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1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8 日9:15至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红涛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3 年 11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 ...
毅昌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 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 托,指派李钰雯律师、马伊娜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就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慎查阅了公司提供的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 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及保证:公司向本所律 师提供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含文件资料上记载的内容及签名或盖章)均真实、完整、有 效,并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其中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保证正本与 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同其它需公告的文 件 ...
毅昌科技(002420) - 2023年11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21 10:52
证券代码: 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3 投资者关系活动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类别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现场参观 □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 珠江人寿:章强、王钟杨 国金证券:李育开、江莹 人员姓名 玄甲私募:李大志 慧创蚨祥:程盛 百嘉公募 :黄超 深圳前海鸿富私募:吴晓玲 阿巴马资产:胡星宇 国信证券:曹嘉诚 大椿基金:黄江英 风景基金:孙斌 小松基金:闫世文 天和投资:徐健 个人投资者:刘勇 个人投资者:陈石 个人投资者:潘玉初 时间 2023年11月21日 (周二) 上午 10:30~12:00 地点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 1.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叶昌焱 员姓名 2.产品研发部部长 邹海清 3.证券事务代表 郑小芹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