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CHALLENGE(00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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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麟杰(002486)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04 11:30
证券代码:002486 证券简称:嘉麟杰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 并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 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新增 | 是 | | 4 | ...
嘉麟杰(0024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1:17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 ...
嘉麟杰(00248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 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 信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 信息知情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董事会 秘书应当在书面承诺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
嘉麟杰(0024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
嘉麟杰(0024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本人普通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 ...
嘉麟杰(0024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1: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 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 ...
嘉麟杰(0024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1: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或提交股东会表决前,应 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第七条 董事会对于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审查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担保单位的基本资料; (二)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 ...
嘉麟杰(00248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为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 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 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 ...
嘉麟杰(00248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建立与现代企 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有效地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 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公司人员包括: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纳入本制度 绩效考核范围的公司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企业 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 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董事可享受工作津贴,具体金额将根据股东会批准的董事工作津贴标准领 取。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 ...
嘉麟杰(0024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4 11: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嘉麟杰纺织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