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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吉林)
2024-04-28 08: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吉林,男,1968 年 3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 任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国家物资储备局会计,润迅通信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科美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朸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1355.HK)独立董事、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
利源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8: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针对未决诉讼事项, 大华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2024 年 2 月末会计师事务所与独立董事进行了一次沟通并得到全部 独立董事的书面回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利源 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利源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18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实际情况,编 ...
利源股份:回购报告书
2024-04-18 10:0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 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 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1.78 元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80.90 万股至 561.79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比例为 0.08% ...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09:2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暂未实施股 ...
利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2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亲自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3 月 30 日 1 ...
利源股份: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2024-03-29 09:23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吴 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睿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 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睿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吴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睿先生离任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 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合规增减持股份。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玉先生简 ...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3-05 08:2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十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数量 (股) | 持有比例 (%) | | --- | --- | --- | --- | | 1 |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2.54 | | 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6,959,489 | 4.98 | | 3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 125,954,377 | 3.55 | | 4 |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 ...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29 09:52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拟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8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 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限根据市场整体趋势、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
利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9 09:5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 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8 人,委托出席董事 1 人(董事高云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以书 面形式委托非独立董事王占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