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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8 19:1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 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或"大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本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所在 2024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 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
利源股份(002501) - 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11114 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1"所述,利 源股份共收到 1357 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 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 41,544.16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1025 件已有生效判决,诉请金额为 20,765.58 万元,判赔金额合 计为 4,013.98 万元,已确认其他应付款;240 件撤诉,诉请金额为 3,560.41 万元; 92 件尚无生效判决,诉请金额 17,218.17 万元,预计赔偿金额合计 668.87 万元, 已确认 ...
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28 19:1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自 2018 年以来发生资金链断裂、债务逾期、司法诉讼等情况导致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困难,公司 2018-2019 年度亏损额较大,2020 年度末公司 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取得债务重组收益,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9.29 亿元,2021-2024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全面恢复,因订 单不足等仍持续经营性亏损,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弥补亏损仍有 80.94 亿元。 三、应对措施 1.明确战略发展方向,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与行业趋势的深度 研判,结合自身优劣势,确定了以汽车零部件为重点发展方向,逐步优化产品结 构,调整产业布局。公司在逐步缩减太阳能光伏、建材等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业务 规模的同时,重点拓展汽车零部件产品:一方面拓展产品序列,由防撞梁、电池 箱序列拓展到门槛梁、副车架、侧防护、座椅长滑轨等序列;另一方面拓展产品 加工深度,由单一型材供应商向型材及总成供应商转变。目前已具备汽车防撞梁、 电池箱、门槛梁、侧防护、座椅滑轨等型材 ...
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 ——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 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1 所述,利源 股份共收到 1357 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 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 41,544.16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1025 件已有生效判决,诉请金额为 20,765.58 万元,判赔金额合 计为 4,013.98 万元,已确认其他应付款;240 件撤诉,诉请金额为 3,560.41 万元; 92 件尚无生效判决,诉请金额 17,218.17 万元,预计赔偿金额合计 668.87 万元, 已确认预计负 ...
利源股份(00250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 事会职责,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 的实施,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 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实施和经营管理目标达成。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宏观经济和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重点围绕整 体战略,在切实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经营策略,主动调整客户结构 和产品结构,强化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责,积极开发 产品、拓展市场,提升公司竞争力,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带来的挑战。具体详见公 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 ...
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9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11 日、2023 年 7 月 1 日、 2024 年 8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9 日、2025 年 2 月 26 日和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 和 2024-071)和《关于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2025-002、 2025-012 和 2025-030)。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上 诉状》等法律文书。现将相关情况公 ...
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利源 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
利源股份(002501)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8 19:16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 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恪尽职守,为公司规 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 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管理层勤勉尽责,认 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诚信合规经营,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或损害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 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二、报告期内监 ...
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相关文件,吉林利源精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杜婕女士、 吴吉林先生、江泽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情况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 事杜婕女士、吴吉林先生、江泽利先生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利源股份(002501) -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4-28 19:1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支持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稳定发 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苏步步高")拟向公司提供 3,00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自借 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步步高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 80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江苏步步高的 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 体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