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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提名审议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执 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 不得擅自指定或强迫公 ...
南方精工(0025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南方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 ...
南方精工(0025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第1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第3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
南方精工(00255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0:3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获知的重大信息,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要求公司强制性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法定的媒体及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以及按制度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等;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等;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制度规定的其他承 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原则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一 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
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第一条 宗旨 为了维护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
南方精工(0025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江 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
南方精工(00255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 职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
南方精工(002553)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章 总则 - -------------------------------- 1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股 份 第三章 | | 股份发行 - 第一节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第一节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七节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江苏南方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决定设立公司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 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