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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精工(002553)索赔案收到法院的调解确认文书,投资者将获赔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0 09:22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获赔条件,在 2023年6月20日到2023年7月5日之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 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南方精工维权入口)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5年12月1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南方精工(维权)(002553)虚假陈述 投资者索赔案再有进展,已经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法院确认调解合法有效。(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许峰律师代理的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部分案件已经达成调解,投资者将获赔。律师团队还在继续 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3年7月10日,南方精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 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史建伟、史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完善股东、股东会的相关表述和规定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 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 现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 ...
南方精工(00255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二条 为使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并另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 ...
南方精工(0025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 ...
南方精工(002553) - 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及担保行为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担保决策体系和机制,提 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 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一节 对外投资的定义及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 (二)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节 ...
南方精工(00255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 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
南方精工(00255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 定设立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 选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
南方精工(0025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制订、管理与考核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工作细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相 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委员职 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 ...
南方精工(0025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 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 应当经过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 并向深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 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 ...
南方精工(00255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5 10:3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公 司,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 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 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 的公开、公平、公正。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南方精工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