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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佰集团(0026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五条 审计与风控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 3 人,设负责人 1 名,由审 计委员会提名并报经董事会任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与风控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和检查。 审计与风控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与风控部在对公 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 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审计与风控部负责人的考核。 1 第六条 审计与风控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
 龙佰集团(00260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 ...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完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强 化内部制度建设,加强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表编制、审核等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 第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督促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 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 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 ...
 龙佰集团(00260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三)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龙 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公司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限 第六条 公司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
 龙佰集团(0026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 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 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
 龙佰集团(00260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弓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
 龙佰集团(0026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
 龙佰集团(0026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当日内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系指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四 ...
 龙佰集团(00260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法》明确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 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沟通和联络人,履行法定报告义 务,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 及其它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 实各项监管要求。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 ...
 龙佰集团(00260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4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 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龙 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