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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29 07:37
金 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
金河生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29 07:3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四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聘 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
金河生物: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同 ...
金河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29 07:3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可能对公司 股票价格或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相关备查文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 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东。 第四条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
金河生物: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29 07:3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控制公司风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以下层面: (一)公司层面; (二)公司下属部门或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层面; (三)公司各业务单元或业务流程环节层面。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公司的组织文化及影响员工风险意识的综合因素,包括员 1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与执行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 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八)监督:指公司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过程 ...
金河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0-29 07:3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报送及时,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事务中心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 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 ...
金河生物:关于子公司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通过应急评价的公告
2023-10-24 10:01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通过应急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河佑本")与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联合开发的牛结节性皮 肤病灭活疫苗(NMG 株,悬浮培养)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应急评价。金河佑 本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该产品临 时生产文号的申请工作。详情如下: 一、应急评价产品基本情况 通用名:牛结节性皮肤病灭活疫苗(NMG 株,悬浮培养) 研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 司等单位。 主要成分与含量:含有灭活的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 NMG 株,灭活前每毫升病 毒液的病毒含量为 106.5TCID50。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牛结节性皮肤病。免疫产生期为二免后 21 日,免疫 期为 6 个月。 ...
金河生物: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09-22 08:53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河生物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45,132,74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 819,999,997.95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17,756,396.6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2,243,601.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金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2 08:5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姚民仆 ...
金河生物: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2 08:53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 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