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Yueling (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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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002725) -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远期结售汇,保 证汇率波动风险的可控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结汇、 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 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 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第三条 公司远期结售汇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只能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 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远期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真实交易产生的外币收款及 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等,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公司的外 币收款及进口原材料或设备等外币付款。如无法明确外币收款 ...
跃岭股份(00272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二章 职能部门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管 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第五条 证券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 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六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报道、传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强化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公司治理机 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七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 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独立董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或相关职能部门(以下统称"董事会办公室"),处 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 导。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二次定期会议。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人和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议案,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 ...
跃岭股份(00272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十月)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10973288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4 年 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ZheJiang YueL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 1 号,邮政编码: 3175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600 万 ...
跃岭股份(0027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和《浙江 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 公司");"子公司"是指母公司现有或将有之投资控股或实质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和运作办法。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建 立系统、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应报母公司备案。 第五条 经母公司提名由子公司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监事,对子公司独立承 担《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的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 第六条 子公司的管理人员,尤其是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应报母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在提交其董事会审议前应由母 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对于需要定期填报的经营业务分析报表,子公司应及时将信 息报送母公司。 第十五条 母公司关于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办法及其 ...
跃岭股份(0027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 开展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各委员在独立董事中推举产生并报董事 会批准。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由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 ...
跃岭股份(002725) - 会计核算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确认、计量 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和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会计核 算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下属分公司)、下属各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会计核算仅针对自身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 第四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持续经营、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五条 公司会计核算以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按照经济业务的 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七条 公司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 第八条 公司的一切会计记录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确定的依据为 基础;会计核算必须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 息能满足公司以及各方面使用者的 ...
跃岭股份(002725)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5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 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 《公司法》、《合同法》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 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包括对外和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包括:股票、债券等证 券投资、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租赁经营 等。对内投资包括: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厂房等)、购置 新设备、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等。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 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 为加强投资决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第二条所指的公司投 资行为,根据《公司章 ...